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

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

一、藏品入藏标准

1、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社会流散文物藏品;

2、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石刻、雕塑、壁画及古建筑构件等;

3、各历史时期具有历史、艺术价值的珍贵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尤其是与本地域相关的艺术家作品;

4、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与图书、影像、文献资料等;

5、与本地区相关的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的实物及文献、影像资料,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实物;

6、反映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某种具有鲜明特点的文化传承或技艺的重要具化物、固化物或音视频资料;

7、当代具有特殊意义的代表性物品、能反映和代表当代徐州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发展与历程的重要见证物;

8、能反映本地区各时期自然环境演进的重要动植物、微生物、矿物标本;

9、其他有必要征集的文物藏品、标本。

二、文物藏品征集流程

1、制订征集计划。陆房突围胜利纪念馆根据自身性质、功能定位,针对陆房突围胜利纪念馆业务工作的具体需求开展藏品调查,寻求征集线索,提出初步意见,组成藏品征集小组,并向陆房突围胜利纪念馆学术委员会提交年度征集计划初稿,经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理事会审核。

2、编制预算。按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要求编制藏品征集经费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

3、编制征集方案。预算批复后,按照年度征集计划编制藏品征集方案,委托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文物藏品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拟征集藏品进行技术鉴定和价值评估,出具鉴定评估意见,并审核藏品征集方案、经费预算及提供采购方式建议。

4、方案报备。藏品征集方案经评估通过后,在拟开展征集工作30天前,连同藏品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报主管部门备案。

5、实施征集。藏品征集方案经评估通过后,报理事会审议批准后,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进行藏品征集。

6、藏品入藏。藏品征集到馆后,相关责任人与藏品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对藏品进行审查与确认,并办理入藏手续。

7、藏品入藏后,藏品征集小组对征集工作进行总结和绩效评估,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陆房突围胜利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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